白蘭王 元朝中央政府敕封西藏薩迦首領的世俗王爵,持金印螭(chī )紐,置左右衙署。
白蘭,為羌人一支,活動在今青海南部及四川西部地區(qū)。唐顯慶年間(656~660)為吐蕃所吞并。白蘭王之封,即取名于此,但并不享有白蘭羌之故地。白蘭王共世襲四代。據藏史記載,第一代白蘭王即八思巴之同母兄弟恰那多吉,恰那多吉被忽必烈封為白蘭王后,賜金印,娶闊端之女墨卡頓公主為妻,受命管理藏區(qū)事務。繼恰那多吉后,依次是八思巴侄孫索南桑波、貢噶勒貝迥乃堅贊貝桑布和札巴堅贊被封為白蘭王。
白蘭王地位有高低之分,頒以金、銀等印加以區(qū)別。白蘭王的權力限于吐蕃地方,可直接向皇帝呈報西藏地方情形,并可召集地方官員處理事務。學術界對白蘭王的權力與地位尚存有爭議:白蘭地理劃分,如果不包括西藏全部,至少應包括西藏的部分地區(qū);賜封恰那多吉為白蘭王,更確切地說是西藏王,與忽必烈宣授的西藏總督是完全相同的。又有學者認為白蘭王是虛號,并無任何實際行政權力。
白蘭,為羌人一支,活動在今青海南部及四川西部地區(qū)。唐顯慶年間(656~660)為吐蕃所吞并。白蘭王之封,即取名于此,但并不享有白蘭羌之故地。白蘭王共世襲四代。據藏史記載,第一代白蘭王即八思巴之同母兄弟恰那多吉,恰那多吉被忽必烈封為白蘭王后,賜金印,娶闊端之女墨卡頓公主為妻,受命管理藏區(qū)事務。繼恰那多吉后,依次是八思巴侄孫索南桑波、貢噶勒貝迥乃堅贊貝桑布和札巴堅贊被封為白蘭王。
白蘭王地位有高低之分,頒以金、銀等印加以區(qū)別。白蘭王的權力限于吐蕃地方,可直接向皇帝呈報西藏地方情形,并可召集地方官員處理事務。學術界對白蘭王的權力與地位尚存有爭議:白蘭地理劃分,如果不包括西藏全部,至少應包括西藏的部分地區(qū);賜封恰那多吉為白蘭王,更確切地說是西藏王,與忽必烈宣授的西藏總督是完全相同的。又有學者認為白蘭王是虛號,并無任何實際行政權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