藏幣 西藏在新石器時代晚期(約4000多年前)出現(xiàn)充當商品交換媒介的一般等價物,主要有寶石、貝殼、石質串珠、牲畜、哈達和酥油等。歷史上,古老的藏民族貨幣有九眼石。公元前11世紀,西藏開始以黃金、銀、銅等金屬作為貨幣使用。16世紀中期,尼泊爾鑄造的銀幣開始流通于西藏。
乾隆五十六年(1791)皇帝下詔書,允許西藏地方政府制造名為“九松西阿”(九松是13,西阿是45,即藏歷第13饒迥的第45年)的章噶銀幣。“九松西阿”面值、規(guī)格均仿尼幣,重約5克,直徑26毫米,厚1.1毫米。正面中央印有鑄造年代的藏文,背面鑄有藏族象征吉祥如意的圖案。五十七年(1792),西藏開始大量鑄造“九松西阿”。次年,西藏又造出“九松西堆”銀幣。19世紀上半葉,隨著英國和尼泊爾先后入侵西藏,英印盧比開始進入西藏流通。西藏歷史上,貨幣流通不統(tǒng)一,各種外來幣種充斥市場。
藏幣發(fā)行 宣統(tǒng)元年(1909),西藏地方政府在拉薩城北札什地方創(chuàng)辦水動力機器造幣廠,開始鑄造銀幣和銅幣,其中鑄造銀元兩種、銀幣兩種、銅幣四種。
銀元,名“桑岡郭母”,第一種在宣統(tǒng)元年鑄造,重19克,直徑35毫米,厚約2.25毫米,正面正方形內鑄有藏文“宣統(tǒng)元年”,下方鑄有“一兩”字樣,背面為一法輪圖案;第二種在宣統(tǒng)元年、1914、1918和1919年鑄造,規(guī)格與第一種相同,鑄有扎西達杰圖案、鑄造年代及“壹兩”等字樣。
銀幣有“雪阿”和“格桑章噶”兩種,其中“雪阿”鑄有“宣統(tǒng)元年”、“五錢”字樣及法輪圖案,重8克,直徑28毫米,厚約1.6毫米;“格桑章噶”重4.3克,直徑26.1毫米,厚約1毫米。
銅幣有“噶啟介”、“噶阿”和“噶啟松”等共4種。“噶啟介”,簡稱“啟介”,重約10克,直徑28.8毫米,厚約1.8毫米,正面鑄有雄獅圖案,背面鑄幣名和鑄造時間,其面值作藏銀七分五厘。“噶阿”圖案與“噶啟介”相仿,重約7克,直徑25毫米,厚2毫米,面值作藏銀5分。
“噶啟松”,民間俗稱“噶啟松”,面值作藏銀二分五厘,共兩種,一種上鑄有“四分之一錢”字樣,重約5克,直徑26厘米,厚0.14厘米;另一種重4.2克,直徑23.5毫米,厚1.4毫米,面值作藏銀一分二厘五,圖案與第一種“噶啟松”同。
宣統(tǒng)二年(1910),駐藏大臣聯(lián)豫查封造幣廠,重新鑄造“宣統(tǒng)寶藏”銀幣大小兩種、銅幣兩種。1913年札什造幣廠重新開業(yè),主要鑄造銀幣“雪阿”,銅幣“噶阿”和“噶啟松”,以及5種面額的紙幣。其中紙幣用木刻印模手工印刷,長約14.5厘米,寬約8.5厘米,面額有五章噶、十章噶、十五章噶、二十五章噶和五十章噶。面額都印在正面,上方左右二方框內各印有“tram”字樣,代表“章噶”,下方左右二方框內印章噶數目,左方蓋有一八角形紅印。1917年梅吉造幣廠成立,鑄造有“雪岡”、“噶啟介”、“噶阿”和“噶啟松”4種銅幣。1918年羅堆金幣廠成立,鑄造“色章郭母”。1922年奪底造幣廠成立,鑄造一錢銅幣、五十章噶,修版了“雪阿”銀幣。
1931年十三世達賴喇嘛將梅吉、羅堆、奪底三個造幣廠合并為札什造幣廠,由噶廈直接領導,主要印制五十章噶套色紙幣。1933年開始鑄造“桑松郭母”銀元,同時還造出面值為一兩五錢的銀幣“桑岡雪阿”。1937年開始印制發(fā)行一百兩鈔套色紙幣,后成為在西藏紙幣中發(fā)行量最大、發(fā)行時間最長的紙幣。1941年開始印制十兩和五兩套色紙幣。1946~1948年發(fā)行五兩銀幣,1947年發(fā)行三錢和五錢新銅幣。1951年造幣廠設計出一種五十兩銀幣,重29.5克,直徑34.6毫米,厚約3毫米,正面鑄有布達拉宮圖案,背面鑄有法輪圖案及“公元1952”、“饒迥925”等字樣。1953年為慶賀十四世達賴喇嘛生日,設計了五兩銀幣,并鑄出銅質樣品,但未鑄造發(fā)行。
幣制統(tǒng)一 1951年前,西藏流通藏幣、外幣及內地鑄幣,其中藏幣主要有銀幣、銅幣和紙幣等;外幣以印度和尼泊爾幣為主;內地鑄幣主要有“爐關鍥”、袁幣和船洋等。1951年中央人民政府和西藏地方政府簽訂了《十七條協(xié)議》,協(xié)議中規(guī)定逐步對西藏地方幣制進行改革,在西藏暫時使用袁幣。1955年昌都地區(qū)改為人民幣與銀元混合流通市場,機關部門開支均使用人民幣。1958年經國務院批準,藏族干部、解放軍開始在內部使用人民幣。1959年7月,西藏自治區(qū)籌備委員會發(fā)出了在全區(qū)普遍發(fā)行使用人民幣的布告。同年,拉薩地區(qū)開始流通人民幣。隨后,中國人民銀行西藏分行公布了藏幣與人民幣的兌換范圍和價格。1962年5月,西藏自治區(qū)籌委會公布了《西藏自治區(qū)金銀管理和禁止外幣、銀元流通暫行辦法》。同時,中華人民共和國西藏地區(qū)海關正式成立,公布了海關征收進出口稅的暫行辦法和實施對外貿易管理暫行條例的暫行辦法,禁止外幣流通。至此,西藏地區(qū)幣制徹底實現(xiàn)統(tǒng)一。
推薦書目:《西藏地方貨幣史》,肖懷遠著,民族出版社,北京,1987。
乾隆五十六年(1791)皇帝下詔書,允許西藏地方政府制造名為“九松西阿”(九松是13,西阿是45,即藏歷第13饒迥的第45年)的章噶銀幣。“九松西阿”面值、規(guī)格均仿尼幣,重約5克,直徑26毫米,厚1.1毫米。正面中央印有鑄造年代的藏文,背面鑄有藏族象征吉祥如意的圖案。五十七年(1792),西藏開始大量鑄造“九松西阿”。次年,西藏又造出“九松西堆”銀幣。19世紀上半葉,隨著英國和尼泊爾先后入侵西藏,英印盧比開始進入西藏流通。西藏歷史上,貨幣流通不統(tǒng)一,各種外來幣種充斥市場。
藏幣發(fā)行 宣統(tǒng)元年(1909),西藏地方政府在拉薩城北札什地方創(chuàng)辦水動力機器造幣廠,開始鑄造銀幣和銅幣,其中鑄造銀元兩種、銀幣兩種、銅幣四種。
銀元,名“桑岡郭母”,第一種在宣統(tǒng)元年鑄造,重19克,直徑35毫米,厚約2.25毫米,正面正方形內鑄有藏文“宣統(tǒng)元年”,下方鑄有“一兩”字樣,背面為一法輪圖案;第二種在宣統(tǒng)元年、1914、1918和1919年鑄造,規(guī)格與第一種相同,鑄有扎西達杰圖案、鑄造年代及“壹兩”等字樣。
銀幣有“雪阿”和“格桑章噶”兩種,其中“雪阿”鑄有“宣統(tǒng)元年”、“五錢”字樣及法輪圖案,重8克,直徑28毫米,厚約1.6毫米;“格桑章噶”重4.3克,直徑26.1毫米,厚約1毫米。
銅幣有“噶啟介”、“噶阿”和“噶啟松”等共4種。“噶啟介”,簡稱“啟介”,重約10克,直徑28.8毫米,厚約1.8毫米,正面鑄有雄獅圖案,背面鑄幣名和鑄造時間,其面值作藏銀七分五厘。“噶阿”圖案與“噶啟介”相仿,重約7克,直徑25毫米,厚2毫米,面值作藏銀5分。
“噶啟松”,民間俗稱“噶啟松”,面值作藏銀二分五厘,共兩種,一種上鑄有“四分之一錢”字樣,重約5克,直徑26厘米,厚0.14厘米;另一種重4.2克,直徑23.5毫米,厚1.4毫米,面值作藏銀一分二厘五,圖案與第一種“噶啟松”同。
宣統(tǒng)二年(1910),駐藏大臣聯(lián)豫查封造幣廠,重新鑄造“宣統(tǒng)寶藏”銀幣大小兩種、銅幣兩種。1913年札什造幣廠重新開業(yè),主要鑄造銀幣“雪阿”,銅幣“噶阿”和“噶啟松”,以及5種面額的紙幣。其中紙幣用木刻印模手工印刷,長約14.5厘米,寬約8.5厘米,面額有五章噶、十章噶、十五章噶、二十五章噶和五十章噶。面額都印在正面,上方左右二方框內各印有“tram”字樣,代表“章噶”,下方左右二方框內印章噶數目,左方蓋有一八角形紅印。1917年梅吉造幣廠成立,鑄造有“雪岡”、“噶啟介”、“噶阿”和“噶啟松”4種銅幣。1918年羅堆金幣廠成立,鑄造“色章郭母”。1922年奪底造幣廠成立,鑄造一錢銅幣、五十章噶,修版了“雪阿”銀幣。
1931年十三世達賴喇嘛將梅吉、羅堆、奪底三個造幣廠合并為札什造幣廠,由噶廈直接領導,主要印制五十章噶套色紙幣。1933年開始鑄造“桑松郭母”銀元,同時還造出面值為一兩五錢的銀幣“桑岡雪阿”。1937年開始印制發(fā)行一百兩鈔套色紙幣,后成為在西藏紙幣中發(fā)行量最大、發(fā)行時間最長的紙幣。1941年開始印制十兩和五兩套色紙幣。1946~1948年發(fā)行五兩銀幣,1947年發(fā)行三錢和五錢新銅幣。1951年造幣廠設計出一種五十兩銀幣,重29.5克,直徑34.6毫米,厚約3毫米,正面鑄有布達拉宮圖案,背面鑄有法輪圖案及“公元1952”、“饒迥925”等字樣。1953年為慶賀十四世達賴喇嘛生日,設計了五兩銀幣,并鑄出銅質樣品,但未鑄造發(fā)行。
幣制統(tǒng)一 1951年前,西藏流通藏幣、外幣及內地鑄幣,其中藏幣主要有銀幣、銅幣和紙幣等;外幣以印度和尼泊爾幣為主;內地鑄幣主要有“爐關鍥”、袁幣和船洋等。1951年中央人民政府和西藏地方政府簽訂了《十七條協(xié)議》,協(xié)議中規(guī)定逐步對西藏地方幣制進行改革,在西藏暫時使用袁幣。1955年昌都地區(qū)改為人民幣與銀元混合流通市場,機關部門開支均使用人民幣。1958年經國務院批準,藏族干部、解放軍開始在內部使用人民幣。1959年7月,西藏自治區(qū)籌備委員會發(fā)出了在全區(qū)普遍發(fā)行使用人民幣的布告。同年,拉薩地區(qū)開始流通人民幣。隨后,中國人民銀行西藏分行公布了藏幣與人民幣的兌換范圍和價格。1962年5月,西藏自治區(qū)籌委會公布了《西藏自治區(qū)金銀管理和禁止外幣、銀元流通暫行辦法》。同時,中華人民共和國西藏地區(qū)海關正式成立,公布了海關征收進出口稅的暫行辦法和實施對外貿易管理暫行條例的暫行辦法,禁止外幣流通。至此,西藏地區(qū)幣制徹底實現(xiàn)統(tǒng)一。
推薦書目:《西藏地方貨幣史》,肖懷遠著,民族出版社,北京,1987。